滞留人员如何返乡?西安这些地区发布相关政策!

2022-01-17 13:38:49   来源:西安发布  

 滞留在西安人员

如何返乡、有何要求?
  
  连日来
  
  西安多地发布了返乡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有序离开
  
  小布对此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滞留西安经开区人员如何离市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我区人员管理,妥善解决其离市及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对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滞留在经开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发放离市证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符合离市条件的滞留人员,提前与目的地防疫部门联系报备,之后向本人所在社区、小区、酒店、医院等单位提出离市申请(《离市申请》见附件),由上述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第二步:所在社区、小区、酒店、医院等单位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交至经开区各相应片区,片区收集后交由经开区滞留人员离市工作专班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发放《离市证明》至各片区。
  
  四、联系方式
  
  滞留人员若存在生活、就医或离市政策相关问题,与所在片区联系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经开区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4日
  
  滞留西安未央区人员如何离市
  
  
  
  雁塔区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的通告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雁塔区实际,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1. 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2. 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3. 滞留在非管控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所在街道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所在街道办事处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一)街道办事处服务保障热线
  
  
  
  (二)行业部门服务保障热线
  
  1.对滞留在我区的就学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电话:85370820,
  
  联系人:梁卫锋18092959375
  
  2.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建局电话:85239185,
  
  联系人:李满盈15529685505
  
  3.对滞留在我区住宿不便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商务局电话:81160132
  
  联系人:雷安卫13929576930
  
  4.对滞留在我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旅局电话:85252016 ,
  
  联系人:申明欣18892089556
  
  5.对滞留在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社局电话:81166963,
  
  联系人:王慧13992898961
  
  6.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健局联系人:李敏15802929102
  
  区医保局联系人:郭瑞华15909290580
  
  7.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区民政局电话:85382073,
  
  联系人:徐晨17792698665
  
  区城管局电话:85251682,
  
  联系人:杜敏18991926899
  
  8.对滞留在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电话:85381020,
  
  联系人:程冬15991660100
  
  9.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物流运输行业滞留我区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关心关爱和生活保障;为滞留在高速、国道等道路沿线、服务站、交通卡口等区域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区交通局电话:88225304,
  
  联系人:常卫锋18091592902
  
  10.区农水局:负责排查滞留农村的外地务工人员和农副产品物流滞留外地人员,并做好相应的服务保障工作。
  
  区农水局电话:85252106,
  
  联系人:关晶莉13389201330
  
  11.公安雁塔分局:负责做好酒店、旅馆等滞留我区外地人员摸排工作,协助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对接民政、城管、卫健等部门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因疫受困无固定居住场所人员;对符合条件且手续齐全的离区人员、车辆予以放行。
  
  公安雁塔分局电话:86772100,
  
  联系人:田小明18991816893
  
  莲湖区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的通告
  
  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莲湖区实际,莲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莲湖区外地人员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莲湖区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1.滞留在非管控区的人员,须经所在街道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2.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提交离市申请,社区进行初审,街道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1. 对滞留在莲湖区的就学人员,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623822
  
  傅凯:13991301592
  
  2. 对滞留莲湖区建筑工地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住建局联系电话:87612686
  
  霍宁:13991979333
  
  3. 对滞留在莲湖区住宿不便的,由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商务局联系电话:87369779
  
  张江波:18192312255
  
  4.对滞留在莲湖区生活不便的游客,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联系电话:87616284
  
  尹路:18991859127
  
  5. 对滞留在莲湖区的就业困难人员, 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区人社局联系电话:88624221
  
  刘锋:18991370400
  
  6.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区卫健局联系电话:87313605
  
  刘建英:13468815256
  
  区医保局联系电话:81512253
  
  黄洒:13649270918
  
  7. 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莲湖分局、区民政局、属地街道联合开展巡查救助。
  
  公安莲湖分局联系电话:84385505
  
  刘挺:18149259181
  
  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7374869
  
  马新国:13384940161
  
  8. 对滞留在莲湖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区委统战部联系电话:87390858
  
  柳春雨:13571951937
  
  9.对封闭在居民小区(城中村)的滞留人员,由各街道按照属地化管理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临潼区关于
  
  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图片
  
  全区广大群众:
  
  为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的离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
  
  二、适用政策
  
  1.滞留在低风险区域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经所在街道办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2.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由所在街道办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对于在各片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片区提交离市申请,由各片区进行初审,属地街道办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同时,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工作,对相关部门责任进行了明确。
  
  1.对滞留在我区的学生,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3812303韩明华:18192269369
  
  2.对滞留我区宾馆、酒店的各类人员,由区科工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1371678刘星战:17782939555
  
  3.对滞留在建工地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做好服务保障。区住建局联系电话:029-83813064王  萍:18892052000
  
  4.对滞留我区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区人社局联系电话:18629589520师  炜:18629589520
  
  5.对需要医疗救治的滞留人员,由区卫健局协调医疗机构给予救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滞留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区卫健局联系电话:029-83982122王  佳:15909292916区医保局联系电话:83421347 81379272薛金莲:13772125725刘  蕾:18408260178李  超:18292088775常雪娟:13572542411
  
  6.对滞留我区市场及饭店的人员,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3873778张晓勇:13038932240
  
  7.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临潼分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开展巡查救治,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公安临潼分局联系电话:029-86758570张  涛:13609112886区城管局联系电话:029-83823736张江宏:18133953131区民政局联系电话:029-83872351叶晓东:18202961211
  
  8.对受疫情影响户籍不在本地、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和生活困难人员,由区民政局指导各街道进行临时救助。联系电话:029-83873860郭珊珊:18702925556
  
  9.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029-83812300杨治国:13772063266
  
  10.对滞留我区的外籍人员,由区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29-83812266姚  波:13991238575
  
  感谢大家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
  
  临潼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长安区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工作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滞留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市、区疫情指挥部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为精准做好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对各行业部门和街道责任进行了明确,滞留人员如急需医疗、生活等救助,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打电话申请救助。
  
  二、行业部门服务保障热线
  
  1.设立滞留长安区外来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
  
  电话:85291181
  
  联系人:崔柔林18220825318
  
  2.对滞留在长安区的游客,由区文旅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85292244
  
  联系人:马薇18502910122
  
  3.对需要临时救助的滞留人员,由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85291181
  
  联系人:刘明15309282886
  
  4.对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由区救助站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89234389
  
  联系人:肖栋17782804516
  
  5.对滞留在长安区住宿不便的,由区投资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85292104
  
  联系人:肖雪15339120998
  
  6.对大中专院校(技校)学生和滞留学校的务工人员,由区教育局、区协调办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区教育局):17795932423
  
  联系人:王极配13359251272
  
  电话(区协调办):85280692
  
  联系人:王苑丁13720600333
  
  7.对急需医疗救治的滞留在长安区外地人员,由区卫健局安排到指定医院医治;区医保局协助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及结算工作。
  
  电话(区卫健局):85295003
  
  联系人:张景武18681815257
  
  电话(区医保局):81577018
  
  联系人:石爱萍13659185660
  
  8.对滞留长安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85292172
  
  联系人:王子荷18710998689
  
  9.对滞留长安区建筑施工项目中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85292287
  
  联系人:张峰18991263653
  
  10.对滞留在长安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区统战部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电话:85291939
  
  联系人:马第18681872772
  
  三、街道服务保障热线
  
  在全区16个街道设立服务热线,负责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西咸新区关于做好滞留人员
  
  有序离市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为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西咸新区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适用政策
  
  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
  
  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特殊原因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镇)复核批准,发放离市证明。
  
  滞留人员如需提供帮助,可拨打新城、街道滞留人员服务保障咨询电话,西咸新区同时开通了服务监督电话,竭诚为您服务。
  
 
  
  西咸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开航空基地
  
  及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离开航空基地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在航空基地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口、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离市程序
  
  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向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或社区提交离市申请,由行业部门或社区进行初审,航空基地指挥部复核批准后,发离市证明。滞留人员持离市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有序离开航空基地。
  
  备注: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服务保障
  
  对滞留在航空基地外地人员,按照行业部门任务分工,设立服务热线,具体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
  
  1.设立航空基地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
  
  联系电话:86856889
  
  2.对滞留我区的学生,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89082238
  
  3.对滞留我区的就医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89083668
  
  4.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发展策划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89083517
  
  5.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89080360
  
  6.对滞留我区的出差人员、物流运输人员,由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局、军民融合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89081549
  
  科技创新局联系电话:89080015
  
  军民融合局联系电话:89083553
  
  7.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89083705
  
  8.对滞留我区的外地无业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89080022
  
  9.对滞留我区六小行业人员,由蓝天路派出所、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蓝天路派出所联系电话:86855110
  
  蓝天路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81662279
  
  10.对滞留我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招商二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
  
  联系电话:89083513
  
  同时,在社区设立服务热线,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航空二路社区联系电话:89083692
  
  航空第二社区联系电话:65656525
  
  感谢大家对西安航空基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航空基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
  
  有序离开阎良
  
  及服务保障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期间滞留我区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离阎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在阎的外地人员。
  
  二、离阎程序
  
  符合条件的滞留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阎申请,由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复核批准后,发放离阎证明。滞留人员持离阎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有序离阎。
  
  备注:滞留在封控区、管控区的人员,在解封解控前不得离开。
  
  三、服务保障
  
  对滞留在阎外地人员,按照区级相关部门任务分工,设立服务热线,具体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保障工作。 
  
  1.设立阎良区(航空基地)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联络处。阎良区联系电话:86202509航空基地联系电话:86856889
  
  2.对滞留我区的学生,由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66060
  
  3.对滞留我区的就医人员,由区卫健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5374
  
  4.对滞留我区的游客,由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61701
  
  5.对滞留我区建筑工地的务工人员,由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2424
  
  6.对滞留我区的出差人员、物流运输人员,由区投资商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86123
  
  7.对滞留我区的农业服务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2681
  
  8.对滞留我区的就业困难人员、无法返岗人员,由区人社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5072
  
  9.对滞留我区外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由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202509
  
  10.对滞留我区交通场站中转人员,由区交通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86875614
  
  11.对滞留我区六小行业人员,由公安阎良分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公安阎良分局联系电话:86860110区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13519133789
  
  12.对滞留我区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由区委统战部负责做好服务保障。联系电话:13679279438
  
  同时,在街道、开发区设立服务热线,做好辖区滞留外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新华路街道联系电话:86202887凤凰路街道联系电话:86202654北屯街道联系电话:86824123新兴街道联系电话:86800595振兴街道联系电话:81673121关山街道联系电话:86822332武屯街道联系电话:86823376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86855772(13609299010)荆山开发区联系电话:86858101
  
  感谢大家对阎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阎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西安国际港务区关于疫情期间
  
  滞留人员离市相关事宜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滞留我区人员管理,妥善解决其离市及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难,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因疫情滞留我区的外地人员(非我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二、具体政策和程序
  
  滞留在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对于在街道、村(社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村(社区)提交离市申请,村(社区)初审后,由所在街道办审核批准盖章,发放《离市证明》;
  
  对于在各片区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片区提交《离市申请》,片区牵头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社会事业局办理《离市证明》,由各片区向申请人发放《离市证明》。
  
  三、联系方式
  
  滞留人员若存在生活、居住、就医或离市政策相关问题,可与相关部门、所在片区联系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西安国际港务区
  
  滞留我区外地人员
  
  服务保障工作专班
  
  2022年1月14日
 
  
  高陵区疫情期间人员
  
  有序离区工作通告发布
  
  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现就疫情期间人员有序离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人员
  
  疫情期间我区需离区人员,主要包括各类滞留人员、工地停工、企业停产需返乡人员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离区人员。
  
  二、适用政策
  
  疫情期间非必要不离区,确需离区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须经所在街办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区。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地社区(村)提交离区申请,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复核批准,发放离区证明。
  
  2.经批准的离区人员持离区证明可选择自驾、出租、公共交通工具离区,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西安市高陵区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5日

  
  西安浐灞生态区关于疫情期间
  
  滞留人员离市相关事宜通告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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