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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起西安市胸科医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2022-04-03 19:12:3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任新苗 记者 郑亚雷)4月3日,记者从西安市胸科医院获悉,根据目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4月6日起,西安市胸科医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前往医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门诊预约就诊
  
  ✔微信服务号预约:微信搜索“西安市胸科医院服务号”,点击底部菜单“就医服务”进入预约挂号;
  
  ✔微信公众号预约:微信搜索并关注“西安市胸科医院”,点击底部菜单“患者服务”→“预约挂号”即可预约;
  
  ✔网络预约:http//:www.xaxkyy.com;
  
  ✔电话预约:拨打电话号码625003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自助机预约:门诊各楼层自助机按操作提示预约挂号;
  
  ✔现场预约:门诊大厅窗口预约;
  
  ✔诊间预约:医师在就诊结束时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出院复诊预约:出院时与主管医生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二、门诊患者就诊注意事项
  
  1.所有就诊人员须经预检分诊后进入医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扫描并出示:“西安市一码通”及“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史询问、体温检测等。对于老年人、儿童等不能扫码查验者,须实名登记后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预检分诊。
  
  2. 凡前往医院门诊就诊人员均实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就诊,预约成功后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提前30分钟来院就诊。有发热(体温大于37.2℃)、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或伴有鼻塞、流涕、咽痛、 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不能预约;
  
  3.该院医务人员将在患者诊疗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涉疫信息核验和流调,请患者及家属理解和配合。
  
  4.门诊诊室实行“一室一医一患”,进入诊室请配合医师如实做好流调筛查,候诊的患者请在诊室外隔位就坐,勿擅自进入诊室。门诊窗口排队时请自觉保持1米安全距离。
  
  5.前往医院就诊患者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门诊部为各位患友提供多项便民服务,包括证件复印、轮椅、平车、饮用水等,可在门诊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咨询。
  
  6.凡因瞒报、谎报个人涉疫信息并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核酸检测
  
  如患者需要进行核酸检测,可提前用手机微信关注“西安市胸科医院”服务号,关注后点击“就医服务”,选择“自助核酸申请”后按流程操作、缴费后前往我院进行核酸检测。
  
  四、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1.住院患者、陪人进入病区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2.住院期间不探视,非必要不陪人。
  
  3.患友之间不串房、不扎堆。
  
  4.患者住院期间如需家属外送生活用品,请提前与科室联系。
 
  
  特殊时期,该院还将加大疫情防控管理力度是对群众健康和安全的高度负责,更是保护患者、家属和广大医护工作者安全的使命和职责。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也请患者及家属予以配合和支持。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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