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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梦想保本高收益 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2-09-27 10:25:4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案例介绍
  
  2021年11月,老年消费者张阿姨到某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寻求帮助,希望保险公司帮忙联系“理财经理”小苏。经了解,张阿姨在社区认识了自称可以代理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的小苏,小苏得知张阿姨一个人居住,便经常来陪张阿姨聊天喝茶,渐渐地,张阿姨对小苏非常信任。
  
  2022年初,小苏向张阿姨介绍了一款专门为老年人开发的“养老理财产品”,并表示这款保险收益高,很多人都在抢购。在小苏的诱导下,张阿姨跟风交了3万元保费,但交费后,张阿姨再也无法联系上小苏。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听了张阿姨的叙述后,核实发现小苏并非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张阿姨购买的“养老理财产品”也不是公司的保险产品,张阿姨很可能遇到了专门针对老年人行骗的“职业骗子”,随即张阿姨报警求助。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本案中,张阿姨遇到的“理财经理”小苏利用老年人渴望陪伴、容易跟风等心理,通过嘘寒问暖、送礼等方式拉近与老人之间的距离,随后借“养老理财产品”之名对张阿姨实施诈骗,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最终张阿姨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挽回了损失。
  
  消费风险提示
  
  由于老年人群信息接收渠道有限,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金融消费风险意识较薄弱,老年消费者更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
  
  提高防范意识
  
  对于低风险甚至无风险、高收益的养老投资产品,要提高警惕。越是高收益,越是陷阱的概率就越大,收益和风险是并存的,老年人最好不要选择高风险的投资方式。
  
  树立正确的理财观
  
  老年人应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收益需求等选择自己可承受范围内的理财产品。要了解产品是否具有保本条款、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产品面临的其他各种风险等。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各类账号密码、身份信息等,不要轻易告诉他人,切勿乱下手机软件,防止个人隐私信息被窃取,收到投资理财转账汇款的短信,要提高警惕并及时与家人商议。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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