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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第二次集中报名排序及房源分配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1-08-09 09:56:14   来源:曲江新区供稿  

  各申请人:
  
  根据《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我中心拟于近期开展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第二次集中报名排序及房源分配工作。本次报名排序采用轮候家庭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对象
  
  自2018年12月3日取得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资格,尚未报名的轮候家庭。
  
  二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15日。
  
  三
  
  待分配项目
  
  本次报名按项目户型进行,轮候家庭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具体情况如下表:
 
  
  四
  
  报名排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二)具体步骤1.登录平台
  
  (1)关注“曲江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点击“重点工作”选择“保障房分配报名”。
  
  2.填写信息
  
  (1)点击“报名”菜单。
 
  
  (2)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勾选“我已了解”,点击“开始报名”。
  
  (3)填写报名信息。
  
  ①主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②选择意向租赁项目及户型(点击项目名称可查看项目具体信息);
  
  ③上传资格审核表照片;
 

  
  ④根据家庭情况勾选对应序列,第五序列为默认项无需勾选;⑤上传对应序列证明资料照片,第五序列无需上传;
 
  
  ⑥仔细阅读“承诺书”勾选“我同意承诺书”;
  
  ⑦填写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⑧报名完成,收到提示信息。提示内容为:您的报名申请提交成功,请等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手机号码。
 
  
  (4)报名平台首页可查看报名状态。
 
  
  (三)报名须知1.报名申请提交时间顺序与排列顺序无关。
  
  2.选择第一、二、三、四序列的家庭,需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至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核实(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政务中心),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或者法定形式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的,视为报名该序列无效,默认报名至第五序列。
  
  3.每个轮候家庭只能参加一个租赁型保障房项目一种户型的报名,确认后不予更改。
  
  4.报名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手机号码,报名须填写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手机号码。
  
  5.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及新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的群众,可参加后续报名,报名排序仍按照《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报名序列排在前一次报名同一序列之后,依次类推。
  
  (四)排序规则报名截止后,经复核符合分配条件的对象,轮候选房顺序按照《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排序,具体如下:
  
  第一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
  
  第二序列: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第三序列: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
  
  第四序列: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
  
  第五序列:已审批的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五)其他相关说明1.同一序列内的,按照审批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序;若审批时间相同的,按照年龄从大到小再次排序。
  
  2.已公示的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轮候选房顺序名单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有特殊原因申请人需调整轮候序列或自愿放弃现有轮候选房顺序位次的,由主申请人向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调整或从原项目轮候选房顺序名单中剔除,保障资格依然有效,仍可参与后续排序报名。
  
  3.轮候排序期间,因家庭情况变动导致序列发生变化的,需主动向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六)排序结果公示
  
  1.公示方式(1)官方网站公示操作步骤:打开“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qjxq.xa.gov.cn/)首页→点击“政务公开”→选择“基础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通知公告”→查看公示结果。(2)官方微信公示操作步骤:关注曲江新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搜索《关于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排序分配轮候名单公示》→查看公示结果。
  
  2.公示时间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23日。
  
  五
  
  配租
  
  公示完成后,按照公示的轮候选房顺序,结合房源清退情况,依次通知轮候家庭选房,后续清退的房源,继续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依次通知选房。
  
  (一)选房规则(1)选房顺序由公示后的选房顺序名单确定,接到选房通知的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选房现场。(2)申请人经校验身份证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3)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4)选房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叫号选房,选房户应从应答起五分钟内选定房源,并向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房源的房号,工作人员连续报二次所选的小区名称和房号,以示房源选定,而后选房户不得再做更改,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实物配租确认单》。(5)选房户迟到(当工作人员连续报喊选房户姓名三次,无人应答的,视作迟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视作放弃本次配租,并将其轮候选房顺序调至现有同一序列内的最后一位。
  
  (二)选房地点公租一苑小区南门外商铺,地址位于雁塔南路以东、金泘沱小学以西、南三环以南、航天大道以北。
  
  六
  
  咨询电话
  
  029—81201374
  
  029—81201375
  
  特此通知。
  
  西安曲江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2021年8月5日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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