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经 > 健康 > 正文

驻厂“指导员”扛起重任 助力企业转型生产“战疫装备” ——陕西省药监局驻厂指导员工作侧记

2020-03-18 22:14:0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南楠 记者 郑亚雷)“张处,我只能用这点菜给你做点饭了,望你能谅解。”冯艳平对张宇说这出这句话的时候,自己感到有些愧疚。
  
  这么多天,她实在看不下去张宇的伙食了,就从自己家里拿了一点菜给驻厂同志改善一下伙食。
  
  疫情面前没有旁观者,只有战斗者,张宇和冯艳平分别是陕西省药监局和宝鸡市场局分派到宝鸡高盛医疗用品公司的“驻厂指导员”。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他们是最美的“逆行者药监人”,奋战在物资保供战第一线,坚定着人们齐心协力共战疫魔的定力和信心。
  
  2020新年钟声余音未散,一场“新冠”蔓延。无数焦灼恍恐的目光目送白衣战士,奔向武汉。随疫情防控形势逐步趋于严峻,囗罩、防护服等防护物资告急,一场物资供应的保卫战,一场争分夺秒的大接力,在三秦大地打响。
  
  此前,宝鸡市还没有获得生产资质、具备生产能力的医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生产迫在眉睫。
  
  宝鸡市针对金台区巨宁服饰公司有生产设备、人员和技术,却无符合生产医用防疫设施的场地,而眉县高盛医疗器械有符合生产防疫用品条件的场地、厂房等硬件设备,相关方面积极引导和动员两个企业优势互补,联合申报成立了新企业。
  
  同时安排专门力量全程跟进,联系省药监局研究论证、现场评估,选派工作人员驻厂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短短3天,就完成了资料申报、现场评估、发证等环节。
  
  非常时期,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是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仅短短4天时间为宝鸡市高盛医疗和巨宁服饰合作生产医用防护服项目送去首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
  
  “扶上马,送一程”,高盛医疗用品公司2020年2月8日新安装了一条防护服生产线,为确保新转型后生产的医用防护产品质量合格,省药监局和宝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派驻工作组,驻厂助力企业依标依规生产。
 
  
  高盛医疗用品公司地处眉县槐芽镇八庄村,距离县城较远,周边住户稀散。受疫情影响,彼时日常生活用品、蔬菜食物采购成了难题。
  
  由于该厂目前还不具备分时分餐条件,为不给厂里添麻烦,张宇和驻厂的同事们和厂里40多名工人一起吃“大锅饭”,早饭匆匆在住处吃点零食了事,中午时常都是面条拌点辣子,蹲在厂外吃完,就算一顿饭。晚上回到住处,也是将就吃一袋方便面充饥,住的房子是高低架子床,没有暖气……
  
  异常艰苦的条件反而更加激发他们的斗志。企业因是两家组成,生产初期人员,设备,体系都不到位,张宇他们顶着交叉感染的巨大风险,帮扶企业规划措施,协调,帮助企业起草管理体系,培训员工业务知识,联系成品检验等,用真诚帮助企业制订规划,用情感温暖着员工的心。
  
  “与时间赛跑、与疫情赛跑,争分夺秒打赢物资保供战”从个人防控物资到生活物资尽管短缺,但通过驻厂人员的全方位指导,一周后成品生产下线,极大缓解宝鸡市医用防护服应急供给的压力,迸发出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
  
  疫情发生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向全省派出10个工作组25人次进行驻厂帮扶指导。像张宇一样,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履职,攻克时艰,精准帮扶,为企业转型付出了辛勤和汗水,彰显出我省药监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担当和风采。
  
  
  除指导高盛医疗用品公司外,张宇还插空给宝鸡其它4家企业指导生产,解决技术问题,特别是宝鸡泰达康在他指导下囗罩成品产量稳步提升,受相关领导高度赞许。3月11日陕西省药品监管局局长应宏锋亲赴现场为该企业颁发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
  
  “在这次战‘疫’中,我目睹张宇处长,沈伟科长勇于担当、越是艰险走在前,特别是驻眉县期间,当时疫情严峻,封路封村,驻厂不能保证分时分散就餐环境下,每天只能吃一顿简餐的艰苦条件下,坚持驻厂手把手指导企业培训人员,实现产品终于下线。他们从未向企业提出任何要求、对生活条件没有一丝怨言。我感动于他们在大疫面前不计个人得失,不怕吃苦,实实在在做事,全心为民的奉献精神,是能经受住考验的共产党员,他们应成为药监人的榜样”冯艳平深有感触的说。
  
  “这段日子确实是太难了,还好一切都已经熬过来了,寒冬过去,必将是阳光明媚的春天。”在电话那头,张宇这个近乎一米八的西北汉子几乎哽咽。
 
编辑:薛瑜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