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经 > 房产 > 正文

闲置房全额交物业费合理吗?管理部门:按合同约定收费的70%交纳

2019-05-10 09:28:01   来源:三秦都市报  

原标题:闲置房全额交物业费合理吗?管理部门:按合同约定收费的70%交纳

  西安市民牟女士投诉,家中房屋闲置无人居住,暖气费只交30%,而物业费却要全额交付,这样合理吗?昨日,记者从西安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西安市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对于具体问题,业主可与物业协商解决。
  
  昨日,家住西安含光南路的牟女士向本报反映,因孩子上学,他们在高新区租了一套房子居住。两年多来,一套88平方米的房子长期闲置,没有人居住,连续两个采暖季,取暖费都是按照30%交纳,但是物业费却一直都是按照每月110元全额交纳。因为物业费包括物业管理费、电梯费、生活垃圾费,他们没有在这套房子里生活,既不使用电梯,也不产生生活垃圾,更享受不到物业的服务,她觉得物业公司这么做不合理。
  
  记者随后来到牟女士反映的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业主装修完毕验收入住后,无论是否实际居住,都应全额交纳物业费。记者提出,如果没有居住,实际上是没有享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的,能否协商只交纳半价的物业费。对方表示,物业服务除了是对业主的服务外,更多的是公共空间的服务,如楼道清洁、小区绿化等,无论业主是否在家,物业都要提供这些服务,所以只要业主正式入住后,都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全额物业费。
  
  记者随后走访了附近两家小区,针对牟女士遇到的情况,各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都表示,对于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的确不容易核实和监管。同时,业主还存在水电费的公摊,因为各种情况,即使业主没有居住也可能会有水表、电表、天然气表的走动。所以,只要是业主正式入住后,物业都是收取全额物业费。至于长期闲置房屋到了采暖季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暖气费的问题,包括他们在内,各个小区物业公司应该都是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
  
  对此,记者拨打了西安市物业管理办公室电话,针对牟女士反映的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说,西安市目前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经业主验收,因未装修不具备入住条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装修)因故长期不使用的空置房,从验收或业主报告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即日起,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费标准的70%交纳。
  
  而对于业主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也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编辑:徐小丹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