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
2026-09-29 20:26:14 来源:咸阳市中心血站
1.献血者本人:献血者在咸阳市从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五年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量累计一千毫升及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2.献血者亲属: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胞)、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用血后从献血者本人血量中核减。
该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咸阳市无偿献血相关优惠政策同时废止。
血费报销方式
1.医院直接报销。
在咸阳市内及县区的20家医院住院治疗时输了血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直接在结算处报销血费。
咸阳市可在出院结算处直报血费的医院名单如下:
咸阳市中心医院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陕西省核工业二一五医院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
咸阳市彩虹医院
兴平市人民医院
彬州市人民医院
三原县医院
泾阳县医院
礼泉县人民医院
乾县人民医院
乾县中医医院
永寿县人民医院
淳化县医院
旬邑县医院
长武县人民医院
武功县人民医院
杨凌示范区医院
2.献血办。
部分献血者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医院输血科直报血费的,可在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咸阳市中心血站四楼献血办报销血费。
3.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
部分在咸阳参与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或家人在外地的医院输血后,不方便回咸阳办理报销手续的,可通过“全国电子献血证”小程序的临床用血费用异地减免平台申请线上办理。
在咸阳如何办理血费报销?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胞)、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临床用血时,先向医院缴纳用血费用,然后凭以下证件办理用血报销手续。
献血者本人用血的,应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
②住院用血发票(应列明输血费用)。
2.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同胞)、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用血的,应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
①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居民身份证。
②用血者和献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或派出所、街道办、工作单位等出具的证明)。
③住院用血发票(应列明输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