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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22:48:12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陈春刚)8月26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印发《西安市支持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文件已经市政府同意,从项目审批、价格管理、公积金政策、购房补贴、二手房交易服务多个维度出台实操举措,兼顾房企经营纾困与群众刚性、改善型住房需求,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高质量发展 。
供给端,新政优化土地开发审批流程,压缩新房入市周期。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拿到土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之后,就可以先行办理整宗土地的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并且可以按照已经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对应范围,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实现“缴多少价款、办多大范围预售”,减少企业前期资金沉淀,推进项目加快落地建设。
价格管理机制迎来调整,取消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审核制度,开发企业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房源销售价格,落实一房一价网上填报,企业须在售楼现场做好价格公示,行业主管部门强化销售行为常态化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标价、价格欺诈等违规销售行为 。
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全方位升级,贷款、提取双重加码。贷款额度方面,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120万元;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可在上述额度基础上上浮20%,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108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可达144万元。提取政策进一步放宽,购买商品房网签备案后,产权人、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共同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提取时限由原来5年延长至10年;无房职工租房每月公积金提取额度,由1500元提升至2000元。同时,购买新建、二手住房,夫妻双方均可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直系亲属可共同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为支持改善群体“卖旧买新”,西安市设立专项购房补贴资金。政策执行期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市民在西安市出售自有二手房,1年之内网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领新购房屋总价款1%的财政补贴,单套住房补贴上限2万元,补贴资金实行先到先得、额度用完即止,同时叠加国家换房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降低置换购房成本 。
二手房交易服务持续提质增效,升级跨银行“带押过户”服务模式。针对买卖双方分属不同贷款银行的交易场景,政务大厅设立资金监管加担保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二手房交易、解押、过户一站式大厅办结,不用提前结清原有住房贷款,简化交易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切实降低二手房置换的时间与资金成本 。
据了解,本次新政坚持“稳市场、惠民生、防风险”导向,一方面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房企资金压力,加速新房供应;另一方面重点向刚需、多子女家庭、卖旧买新改善群体倾斜,多渠道降低群众置业、租房支出。相关部门将同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源销售、中介经纪行为,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西安市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