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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1:36:0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赵威 石晓亮)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人民法院司法保障生态环境修复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近五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件。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出席发布会,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及新闻媒体应邀参加。
扛牢司法责任 守护中央水塔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和重要生态屏障。五年来,商洛两级法院始终将守护秦岭生态环境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度参与秦岭“五乱”专项整治,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惩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持续释放“破坏环境必追责”的强烈信号。
多元修复并举 让受损生态“重生”
让破坏者担责,更要让生态得到修复。五年来,全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补植复绿、生态损害赔偿、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方式,累计推动950余亩受损林地完成生态修复。在14起案件中创新适用林业碳汇赔偿、司法碳票等替代性修复模式,累计认购碳汇3251吨,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双赢。
深化协同共治 织密保护网络
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健全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行刑衔接机制,依法支持15件生态行政公益诉讼诉求,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在全市重点生态区域设立10个生态司法保护点,开展生态修复专项活动108场次。同时,积极搭建鄂豫陕跨流域司法协作体系,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共同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
司法服务下沉 赋能绿色发展与民生保障
立足秦岭腹地实际,商洛两级人民法院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末梢。依托田园法官工作室、红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茶产业司法调解室等平台,高效化解涉林权、土地、特色产业等基层生态矛盾纠纷,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围绕重要生态节点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217场次,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不断增强群众生态法治意识,以全方位司法举措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
典型案例引领 传递鲜明司法导向
此次发布的5起典型案例,涵盖企业违法排污公益诉讼、非法占用农用地、危害珍稀野生动物、失火毁林、滥伐林木等秦岭地区高发、多发的典型生态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综合运用多元生态修复模式,有效破解了公益诉讼鉴定难、生态修复落地难等实务问题,落实刑事惩戒与生态修复双重责任,以案释法、以案明理,清晰传递了“破坏必担责、有损必修复”的司法导向,为秦岭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及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供了有益司法样本。
以法典实施为契机 续写司法护航新篇
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实施,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遵循。商洛中院表示,下一步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新起点,立足司法审判主责主业,持续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生态司法协作联动机制,深耕生态修复司法实践,持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司法路径,统筹好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民生保障,以更优质司法服务,为商洛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