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
2026-07-28 18:53:1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崔宁)7月27日,《陕西省古蜀道保护条例(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古蜀道是我国较早开辟的跨地域国家道路,是秦、汉、唐的核心战略通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生态价值,是重要的中华文明标识。我省作为古蜀道的起始中枢,境内涉及4个设区的市20多个县(区),七条主线总长约1300公里,遗存资源密集、历史价值突出。制定古蜀道保护条例,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古蜀道的迫切要求,是古蜀道申报世界遗产不可或缺的法治需要。
条例草案共六章四十六条,分为总则、调查与规划、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总则部分,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界定包括我省故道(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等七条主线及配套连接线。
条例草案实行全要素一体化保护,打破单一文物管护局限,将古蜀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遗、文献档案等纳入保护范畴。同时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推进古蜀道保护、沿线文旅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条例草案还鼓励利用古蜀道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发展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业态。支持建设古蜀道文化创意产业园、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