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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4:02:4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崔宁)7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圆满收官,2023年至2026年6月完成秦岭区域造林437.82万亩、巩固成果364.6万亩。汉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首次达到Ⅰ类。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4%,生态环境质量指数82.28,为“一类”最优等级。
同时,聚焦“五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无人机巡航监测,实地核查图斑线索,省级台账问题降至90个,22座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完成177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实现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全覆盖。
报告建议,陕西要牢记“国之大者”,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推进国家重要地理单元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防止借民宿、农家乐名义变相开发房地产、建私人会所等;加快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和朱鹮国家保护研究中心建设,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依法整治违规穿越探险,科学规划户外徒步路线,完善有偿救援机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保护与发展,守护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