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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11:37:2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韩建军 通讯员 阮欢)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涉企工程款纠纷案件中,精准适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引导两家对簿公堂的企业从“两难”走向“双赢”。执行法官没有就案办案、机械执法,而是采取了有温度、有力度的执行策略,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写下了生动注脚。
刚柔并济,刚性的法律底线不可破
该案源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主动履行,甲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响应机制。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运用网络查控系统,精准锁定了乙公司名下的账户资金,并依法采取了限额冻结措施。这一“刚性”举措,迅速掌握了执行主动权,为确保款项后续能够执行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向被执行人亮明了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
善意考量,柔性司法为企业“活血”
账户被冻结后,乙公司主动来到法院说明情况。执行法官并未简单地“一冻了之”或“一划了之”,而是沉下心仔细梳理案情。经了解,甲乙两家企业并非“死对头”,而是有着多年业务往来、经济关联紧密的合作伙伴。
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如果单纯采取强制划扣这种“一刀切”的方式,虽然程序上符合规定,但极有可能彻底斩断两家企业的合作纽带,甚至引发新的连锁纠纷,增加企业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不利于双方的长远发展。
促成和解,从“案结”走向“人和”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执行法官跳出传统执行思维,将工作重心从“强制履行”转向“促成和解”。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和“背对背”的调解,一方面向乙公司严正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以及司法拘留等,以督促其正视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也向甲公司深入分析双方合作的广阔前景,引导其理性看待因诉讼产生的资金占用成本。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情理与法理交融,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乙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工程款50余万元,甲公司则被对方的诚意打动,自愿放弃了逾期利息及案件受理费,主动为合作伙伴“减负”。
绘就“双赢”蓝图,司法动能注入发展血脉
至此,该起涉企纠纷圆满画上句号。50余万元工程款全额执行到位,甲公司的核心债权得以兑现;乙公司则因甲方的谅解避免了额外财务支出,更重要的是,两家企业为未来的继续合作保留了空间和可能。
“执行工作不是冷冰冰的法律程序,而是有温度的司法实践。”丹凤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灵活采用执行措施,努力寻找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通过以“和”促执、以“调”解纷,让司法力量既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剑”,又成为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暖阳”,以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