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9-63907152

新闻热线:029-86253335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高陵区妇幼保健院被罚没13万余元

2026-06-29 15:33:09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余剑)近日,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医保高陵罚处字〔2026〕第2120260005号),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安市高陵区妇幼保健院)因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及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药品纳入结算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责令退回违规金额及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项合计超过13.39万元。

经医保部门核查认定,该院上述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违规金额共计58245.4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及《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医保行政部门对该案进行了综合裁量。在裁量过程中,既考量了从重情节——该院违规所涉金额占上年度医保结算金额的7.65‰,超过5‰的从重标准;同时也认定了从轻情节——该院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主动消除或减轻了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综合上述情节,行政机关最终作出如下处罚决定:一是责令退回违规医保金额58245.47元;二是处以造成损失金额1.3倍的罚款,计75719.11元。两项合计需缴款133964.58元。

业内人士指出,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行为是医保基金监管的重点打击对象。此次对高陵区妇幼保健院的处罚,体现了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警示各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和收费标准,确保医保基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责任编辑: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