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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06:3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李源)为深入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榆林市正式出台《榆林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6年 2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这是榆林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有效防控传染病传播、推进健康榆林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6月12日举行的政策发布会上,榆林市卫健委宣教科负责人白倩对该《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据介绍,本《办法》共四章十四条,同时废止原有相关管理规定,实现制度更新、衔接顺畅、标准统一,系统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科学防控、社会监督"的全链条工作体系。
聚焦 "四害" 防制 确立科学防控原则
《办法》清晰界定病媒生物范围,特指能够传播病原体、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生产生活的鼠、蚊、蝇、蟑螂等生物,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 "四害" 防制问题。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确立了"以环境治理和控制孳生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强调从源头清除孳生地、改善环境卫生,推动病媒生物防制从"被动消杀"向"主动预防"转变,实现更加科学、绿色、长效的防控效果。
压实各方责任 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据悉,《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对机关单位、市场主体、物业小区、建筑工地、经营场所、公共区域等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场所全覆盖、责任无盲区。针对责任不清、权属交叉的区域,明确由县级政府确定实施单位,确保防制工作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此外,《办法》还对卫健、宣传、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商务、文旅、市场监管、城管等16个重点部门职责作出清晰划分,实现"管行业必须管病媒防制、管业务必须管环境治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经费保障明确 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
据介绍,《办法》在经费保障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市级按人均不低于0.5元、县级不低于3元安排公共环境除四害经费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为工作落地提供坚实支撑。在预防控制措施上,《办法》突出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各单位落实专兼职人员、建立工作档案;疾控机构按季节开展密度监测,每两年开展一次本底调查,为精准防制提供数据支撑;按季节规律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夏季秋季重点灭蚊蝇、秋季冬季重点灭鼠、全年持续灭蟑螂,同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强化监督保障 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办法》明确由卫健部门牵头开展督导检查、效果评估,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环管理,推动病媒生物防制从"运动式"向"制度化、常态化" 转变。
白倩表示,下一步全市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二是压实各方责任,推动防制措施落到实处;三是严格督导考核,持续提升全市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