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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卫生院被罚款8294元

2026-06-08 15:38:38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余剑)近日,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对西安市高陵区耿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违规将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的药品纳入结算等问题,依法处以罚款并责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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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医保高陵罚处字〔2026〕第2120260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高陵区耿镇卫生院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定点医药机构若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结算等情形,医保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退回造成的基金损失,并处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考虑到该院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同时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符合《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中从轻处罚的情形。但另一方面,该院违规涉及金额占其上年度医保结算金额的9.05‰,超过了5‰的从重处罚基准线,符合从重处罚情形。

综合上述情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医保金额6380元;2.处以罚款人民币8294元。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共同守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任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