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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与青海全省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5月25日起执行

2026-05-26 14:02:2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殷彤)5月25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与青海省各城市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即日起与青海省所有市州实施住房公积金跨省互认互贷,青海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可享本地同等贷款权益 。

根据通知,此次互认互贷覆盖青海省全部8个市州,包括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及玉树州。上述地区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西安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直接向西安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与西安本地职工享受同等最高额度、首付比例与利率政策,办理材料按西安现行标准执行 。

该政策系落实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金发〔2026〕5号)的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发挥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便利跨省购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西安已与全国17个城市建立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合作机制 。

责任编辑:刘毅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