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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 西安市高陵区崇皇中心卫生院被罚款18万余元

2026-05-26 10:22:1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余剑)近日,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对高陵区崇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频次)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药品纳入结算的问题,认定其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西医保高陵罚处字〔2026〕第2120260003号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医保金额人民币140806.00元(大写:人民币拾肆万零捌佰零陆元整);2.处人民币183047.8元(大写:人民币拾捌万叁仟零肆拾柒元捌角)的罚款。

责任编辑:刘毅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