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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新政发布: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4月20日起实施

2026-04-21 22:29:4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陈春刚)4月20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灵活就业群体可自愿缴存公积金,在缴存方式、提取、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新规 - 缴存对象:年满18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西安灵活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职工 。 - 账户设立:凭身份证、一类银行卡签约办理,已建职工账户可转入沿用 。 - 缴存标准:月缴存额按年度职工上下限执行,一年可调整一次 。 - 缴存方式:支持按月汇缴或按年预缴 。 - 提取规则:未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可按规定自由提取。 

 二、现行核心政策同步执行 - 贷款额度:单人最高75万,夫妻100万;二孩及以上家庭上浮1.2倍,单人90万、夫妻120万。 - 贷款利率:首套5年以上2.6%,二套3.075% 。 - 首付比例:首套、二套均最低20%,可提取公积金付首付 。 - 租房提取:无房职工每年最高18000元。 - 异地互认:与西安都市圈15城公积金互认互贷。 - 贷款年龄:女性至58岁、男性至63岁。 

 三、新政意义 本次新政将灵活就业人员全面纳入公积金体系,增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能力,与现有贷款、提取、异地互认等政策形成合力,助力西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唐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