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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3:26:5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刘金)3月26日,咸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咸阳市彬州大佛寺石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为陕西省近年来首部石窟寺专项立法,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彬州大佛寺石窟保护管理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新阶段,为这一世界文化遗产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屏障。
彬州大佛寺石窟始凿于北朝、盛建于唐,是陕西境内规模最大的石窟群,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重要组成部分,现存佛窟石阁136孔、大小造像1980尊,兼具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研价值,见证了丝路文明的交流互鉴。此次出台的《条例》历经咸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紧扣石窟保护实际,从保护原则、责任体系、保护范畴、科技支撑、活化利用、法律责任、社会参与七个方面作出全面规定,将多年来石窟保护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
《条例》明确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构建起“市级统筹、县级主责、部门协同、机构专管”的全方位责任体系,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将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落实经费保障。在保护管控上,《条例》将石窟整体历史风貌与自然环境、洞窟建筑、造像题记等六大类纳入保护对象,严格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列出十类保护范围内禁止性行为,非文物保护工程需经省政府批准并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科技保护与智慧管理成为《条例》的重要亮点。条例要求对石窟壁画、彩塑等实施数字化扫描、三维建模,建立永久性数字档案;搭建智能监测体系对石窟本体及周边环境开展日常监测,同时建立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体系,实行二十四小时值守和定期巡查,全方位筑牢安全防护网。在活化利用方面,《条例》明确以文物安全为前提,鼓励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病害防治研究,支持数字化展示和文创产品开发,规范影视拍摄、游客承载量等利用行为,让人民群众共享文物保护成果。
为确保落地执行,《条例》专设法律责任章节,对损毁保护标志、建设污染设施等违法行为划定明确处罚标准,对造成石窟破坏的行为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保护,支持设立保护社会基金,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守护”的保护格局。
发布会上,咸阳市人大法工委、彬州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条例》特色亮点、后续实施举措答记者问。据悉,彬州市已将140万元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增长机制,同时将启动数字化保护项目,加快实现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市自然资源局将把石窟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划定矿产禁采区、实施“考古前置+规划预审”双把关;市文旅局将从普法宣传、保护工程支持、资金保障三方面发力,指导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咸阳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抓实宣传普及、完善配套措施、强化督导落实,深挖大佛寺石窟文化价值,推动活化利用,以法治力量守护好这一珍贵的世界文化遗产,让千年石窟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咸阳文化强市建设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