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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携安全同行,交通与文明相伴——西安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南校区“警校共育”活动纪实

2026-03-14 16:58:1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刘杰)为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守护同学们的出行安全,2026年3月11日,西安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南校区)携手交管碑林大队小雁塔中队,开展了交通安全室外宣讲课,把实用的交通知识送到了校园,让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活动由学校政教处刘波主任主持,交管碑林大队小雁塔中队刘潇泽、王维全警官主讲。

首先,由刘潇泽警官为同学们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宣讲中,她结合电动两轮车的出行特点,直指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还为同学们厘清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新国标界定标准。

同时,刘警官向同学们明确了不同车型的骑行年龄、驾驶证要求、载人规定等关键内容:年满 16 周岁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年满 18 周岁且持相应驾驶证才能驾驶摩托类车型。一系列清晰的规定让同学们对合规骑行有了明确认知。

民警们的一句 “头盔是保命盔” 更是反复敲响安全警钟。数据显示,摩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 80% 为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 60%-70%,这组数字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规范防护的重要性。

为了让同学们更直观地学习到头盔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两位民警现场邀请了两位学生志愿者上台为大家展示,这极大地激起了同学们学习安全防护知识的热情。

知识宣讲结束后,王维全警官还与同学们开展了一问一答互动,通过趣味问答回顾课程重点,及时巩固所学的交通安全知识,现场氛围热烈。

活动最后,政教处刘波主任进行总结,他叮嘱同学们,交通安全无小事,希望同学们能以此次宣讲为契机,将所学的交通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让平安伴随每一次的路途。

为方便同学们学习,我们还将此次宣讲的重点制作成宣传展板放置在主席台前。活动结束后,很多师生都主动前往浏览。两位警官还为大家认真细致地讲解展板,回答了同学们的疑惑。

此次宣讲活动让同学们收获了满满的交通安全知识,也让文明出行、合规骑行的理念扎根心底。相信同学们会将交通安全规则牢记于心、付诸于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护自身安全,共筑青春平安路。

责任编辑:任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