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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服务暖民心】侵占他人物品别侥幸 数额较大要入刑

2023-06-08 20:19:0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 通讯员 王怡丁)“谢谢李警官,太感谢了!”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失主张先生喜极而泣。
  
  6月1日下午17点左右,西安市公安局浐灞分局辛家庙派出所接到张先生的报警,称其在广兴路一家超市买完东西后,发现价值1000元的手机找不到了,故寻求民警帮助。接警后,值班民警李林青和辅警韩泽阳赶到现场,调取超市与沿街的公共视频后发现了手机的踪迹。视频显示张先生把手机遗落在了收银台,一陌生女子在收银台付款时,在四周看来看去,趁人不注意将手机装进自己的口袋后离开超市。
  
  经过多方取证寻找,次日下午15点民警成功联系到该女子阮女士,告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法律后果,口头传唤其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同时通知失主张先生到所里取手机。大约半个小时后阮女士到达派出所。
  
  随后,民警对阮女士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告知其莫存侥幸心理侵占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要入承担刑事责任。阮女士听后深刻地认识到自己错误并主动向张先生道歉,张先生拿到自己的手机后也接受了阮女士的歉意。
  
  民警提示: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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