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伟)1月25日大年初四,在全国人民举家团圆,欢度春节之时,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虢镇派出所民警奔赴汉中市城固县,将在宝鸡涉嫌盗窃犯罪的张某押解回宝鸡。
在宝鸡盗窃,后流窜至汉中再次作案被抓获刑
2021年11月16日,张某在陈仓区千渭大明建材城盗窃他人包内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后逃走。经侦查,张某(男,36岁,黄陵县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逃离宝鸡后失去踪迹,经进一步核查发现,2022年张某流窜至汉中再次作案后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城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羁押于城固县看守所。
因果有报,多次盗窃难逃法律制裁
侦查员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得知,张某被抓后心存侥幸并未向办案单位供述其曾在宝鸡盗窃的犯罪事实。民警确定张某刑满释放之日是大年初四,根据前期掌握的资料,张某居无定所,嗜赌成性,一旦错过此次有利时机,张某可能再次作案,虢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动身,前往城固县看守所将张某“接”回宝鸡。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陈仓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编辑:芮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