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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22-09-16 14:39:2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范启彬 实习记者 李雪怡)9月16日上午10时,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邀请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负责同志介绍陕西省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
  
  长江十年禁渔共涉及我省宝鸡、汉中、安康、商洛4市31个县(市、区、管委会)。近年来,我省长江十年禁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0年,我省禁捕工作考核在全国没有退捕任务的4个省份中位列第一;2021年,我省有3个单位和7名渔政执法人员被评为“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3起打击违法捕捞案被评为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卷,1起案例被评为2021年长江水生生物保护修复优秀案例。
  
  目前,全省长江禁捕秩序平稳,相关船网管理比较规范,政策体系框架基本搭建,禁捕效果初步显现,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
  
  陕西结合省情实际,划定禁捕水域,明确长江十年禁渔主阵地。其中,国家划定的禁捕水域主要包括汉江、嘉陵江干流陕西段901公里,还有太白湑水河、丹凤武关河、略阳等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总面积17787公顷;省级禁捕水域主要包括丹江干流陕西段248公里和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15781公顷;以及由宝鸡、汉中、安康、商洛4市31个县(市、区、管委会)政府划定的汉江、丹江、嘉陵江支流水域,岸线总长度9401公里。
  
  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太白湑水河、丹凤武关河、略阳等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凤县嘉陵江源、汉江西乡段、褒河、商州丹江源、城固湑水河、紫阳任河、南郑西流河等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汉江、嘉陵江、丹江干流陕西段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陕西各地各部门重点针对非法捕捞、非法捕捞渔具制售、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和“三无”船舶治理整顿,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2020 年至今,分类处置各类船舶3591艘,其中,拆解“三无”渔船1891艘,网具全部销毁;统一登记标识管理各类自用船1524艘;转用相关工作船舶(防汛、护渔)176艘。清缴销毁电鱼工具242套、违规渔具2167件,在顺利实现“一年起好步、管得住”的目标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陕西还开展了“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巩固清船清网成果,未拆解船舶“一船一档”,统一登记、统一标识、规范管理,与船主签订不从事渔业捕捞承诺书。禁捕以来,全省共开展联合执法1203次,出动执法人员3525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313辆次、出动执法船艇1024艘次,水上巡查17293公里,渔政部门查办行政案件529起,移送司法124起;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95起,涉渔行政案件68起;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26起,形成了良好的强监管严执法工作态势。
  
  编辑:徐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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