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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销售”以买房为由诈骗10.3万元

2022-09-14 16:09:35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熊玺 文/图)今年30岁的韩某,以前干过房产销售,熟悉购房相关政策和流程,以自己“有关系”不用摇号买房、更改买房人姓名为由诈骗10.3万。近日,西安高新警方破获此案,将其抓获。
 
  
  9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兴隆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魏先生报警称,自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从事房地产销售的老乡韩某,委托其帮忙在西安购房,后发现对方未给自己办理购房事宜,怀疑被骗。接警后,兴隆派出所迅速组织专人成立打击小组,从发案时间、发案区域、作案方式等方面入手,对此案件进行调查梳理和综合分析。
  
  经调查了解,魏先生母亲在老家内蒙古赤峰市生活,想在西安买房和儿子一起居住养老,遂将自己多年积攒的10万元交给儿子准备在西安买房。魏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在某知名房地产西北五省销售部副总监的韩某,韩某称其可以通过关系,不用参加摇号直接购买位于浐灞奥体中心附近的某楼盘。今年3月至6月,韩某以打点关系、房屋定金、给魏先生购买低价车位为由,让魏先生向其转账共计10.3万元。期间,韩某为取得魏先生信任,向魏先生转发经过电脑修图假的西安市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已通过审核图(摇号选中图)和选房公示图,等了几个月,魏先生没等来收房的消息,便联系韩某,他却以各种理由屡屡推脱,甚至拒而不见,玩起了失踪。
  
  民警根据已掌握嫌疑人信息,进行线索梳理分析,锁定了嫌疑人居住活动范围,当天下午副所长杨亚辉带队驱车前往嫌疑人韩某居住小区周围布控蹲守,蹲守八小时后,于当晚23时许将涉嫌购房类诈骗的嫌疑人韩某(男,30岁)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韩某对其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韩某交代其干过房产销售,熟悉购房相关政策和流程,便起了歪心思,以自己“有关系”不用摇号买房、更改买房人姓名为幌子,骗取受害人的信任,骗来的10.3万元已被用于个人消费,出入娱乐场所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新警方提醒,购买房屋涉及的金额较大,需了解掌握当地政策、流程,到正规楼盘通过开发商、或者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查验相关资质证件后购买。切勿相信所谓的“有关系”,可以违反政策购房等谎言,盲目支付购房款或定金,避免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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