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使用报废液化气钢瓶危险 临潼区查扣大量报废液化气钢瓶

2022-09-09 21:31:4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余剑)9月9日,临潼区住建局燃气站接到举报,在秦陵街道办事处古地新村发现一家做屋面防水商户,使用大量液化气钢瓶。燃气站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进行查看,现场发现液化气钢瓶全部为报废过期钢瓶,随即对所有违规钢瓶进行查扣,涉事人员由秦陵派出所处理。
  
  据了解,液化石油气钢瓶报废处置应按《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送具备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检测资质的单位对瓶内残液、残气回收和处理后,再进行消除使用功能的破坏性处理。国家禁止明令使用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包括液化石油气钢瓶。私自利用、回收报废液化气钢瓶,给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同日,住建局燃气站检查渭北汽车大学餐厅、沥青厂燃气管网和调压柜等重要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检查蓝天加气站疫情防控措施、加气车辆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检查中发现,沥青厂部分管线塌陷。蓝天加气站站内停放外来车辆,给证件不合格车辆加气等问题。住建局燃气站要求华润燃气公司和蓝天加气站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立即整改,确保燃气安全运行,并严格落实进站人员戴口罩、测温、扫码、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政策。
  
  编辑:媛媛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