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王维 记者 赵小康)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7岁,西安市人,大专文化程度),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在明知是给犯罪人员转移违法资金的情况下,仍使用自己名下六张银行卡帮助其他犯罪人员转移违法资金600万余元,从中获利10000元。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何某先后介绍刘某、闫某飞等人用银行卡帮助其他犯罪人员转移违法资金1300万余元。案发后,涉案线索被警方查获。
9月1日,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武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劝投。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已被武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编辑:李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