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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22-09-09 14:19:04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余剑)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9月9日,高陵区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解红香在担任西安市高陵区原药惠乡劳保所所长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范某某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申请资料不按规定审核、公示就盖章上报;申园园在原高陵县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待遇科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审核范某某新型社会养老保险申请资料,导致范某某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多领养老金32477元。2022年5月10日,解红香、申园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在范某某的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办理过程中,原高陵县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张文龙、副主任张雅君对待遇审批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导致范某某违规多领养老金。2022年5月16日,张文龙、张雅君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2.赵明在任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种场场长期间,在明知本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和宾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路宾虎签订了虚假的《粮食种植耕作协议》,骗取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补贴资金10万元。2022年3月21日,赵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路宾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杜养红在任西安市高陵区农林局农经科科长期间,对上报的申请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资金资料未进行认真审核,导致骗取补贴资金10万元。2022年3月21日,杜养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刘金彪在任城管执法局特检中队二中队中队长期间,在夜班巡逻期间,两次向监管对象王某索要财物2000元用于吃饭消费。2021年12月9日,刘金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以上案例,有的工作不精准、不精细、标准低,执行政策和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有的作风飘浮、工作不细不实,监督不到位,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的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谋取私利。这些现象,暴露出有的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也充分反映了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各级党员干部要以上述典型问题为鉴戒,进一步夯实转作风改作风思想基础,深刻汲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微,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市委作风建设年活动、区委“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促发展”干部作风整顿教育和清廉高陵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强化责任担当,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让小微权力始终处于监督之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严防深查,对工作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从严从快处理,为高陵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辑: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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