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伟 实习生 刘意如)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为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蔡家坡镇部分区域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态管理范围
蔡家坡镇法士特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南、西一路以西、河堤北路(渭河北河堤)以北区域。
二、静态管理时间
2022年9月8日0时起执行。
三、静态管理措施
1.静态管理区域内限制人员流动,全体人员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静态管理期间保持静默状态。
2.静态管理区域内严格落实交通管控措施,除执行任务的医疗救助车辆、民生保供车辆、抢修救援车辆、应急车辆等特种车辆外,其余车辆(含电动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
3.静态管理区域内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立即停止线下教学;区域内所有企业和在建项目工地,不具备封闭管理、闭环运行条件的暂停生产、施工。
4.静态管理区域内的群众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核酸检测。
5.静态管理区域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足不出户,避免与他人接触,等待上门核酸检测,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6.静态管理期间,群众生活物资、就医等需求,联系镇、村(社区)保障。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危重症患者开辟绿色通道,坚决保障好群众就医需求。
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望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区域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编辑:刘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