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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为中小微企业重整提供遵循

2022-08-18 12:30:46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徐军 记者 熊玺 文/图)8月17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公司清算与破产案件繁简分流规程》及《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实施办法》。以实现公司清算与破产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审理目标,及更好发挥破产重整在保护市场主体方面的积极作用。
 
  
  繁简分流规程从四个方面20条内容,侧重将简单案件的管理人指定、债权申报、资产清收等工作环节全面优化,最大程度的提升简案审判效率。明确了公司清算、破产清算案件经初步审查债务人无资产或者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无营业场所或者营业场所并非自有财产,且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均下落不明,印鉴、账册、重要文件缺失;债务人无职工或者职工已经得到合法安置,资产无争议、处置难度不大,初审债权人数为10户以下;债务人注册资金50万以下,被吊销营业执照5年以上,已经停业3年以上,且无对外长期投资或对外投资企业;其他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简案审判流程的案件。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确定为简案。
  
  实施办法共有31条内容,对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的适用范围,重整价值与重整可能性的识别,管理人指定,债权申报期限,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及营业事务的条件,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解除债务人财产保全,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出资人权益保留,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重整失败的程序衔接,企业信用修复等破产重整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侧重为中小微企业量身打造适合企业特点的重整方式,最大程度提高中小微企业重整成功的可能,为提升破产重整案件审判质效,助力中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遵循。
  
  编辑:马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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