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张彦军 记者 郑玮)2022年8月15日下午,李某、刘某等5名大学生来志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寻求帮助,称他们在志丹县某建筑工地打工,老板拒不支付约定的工资。
民警在接到求助后,及时与施工方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经核实,今年暑期李某、刘某等5名在校大学生通过中介人介绍来到该建设工地,双方口头约定每日工资后就开始干活。但是,在最后结算工资时因没有书面协议,双方对每日工资各执一词,发生劳资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民警分别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在耐心劝说下,双方最终就工资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方当即付清了李某、刘某等5名大学生剩余工资18220元。
编辑: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