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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公安千里追踪 抓获4名涉嫌“帮信犯罪”人员

2022-07-17 23:59:0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京)2022年7月8日以来,公安阎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专案组民警在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兵分两路,克服高温、疫情等影响,先后赶赴重庆市、浙江杭州市、绍兴市、嵊州市等地,对涉及阎良区电诈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成功实施抓捕。
 
  
  7月7日,公安阎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被骗,接到报警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根据受害人转账记录,对转账银行卡进行调查,对涉案银行卡资金流进行分析,最终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张某某、朱某活动线索。
 
  
  为了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抓捕组顶着炙热的高温及疫情考验,经过缜密研判,攻坚克难,7月14日,专案组民警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简称“帮信犯罪”)活动罪的张某(男,重庆人,22岁)、李某(男,重庆人,34岁)、张某某(男,阎良人,34岁)、朱某(男,浙江人,49岁)等四人抓获。经查,张某、李某、张某某、朱某为谋取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贩卖给电诈分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阎良警方提示:当前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是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请不要为了少则一两百、多不过千余元的利益,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出售,因为这些卡一旦被不法分子借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名办卡人就变成了犯罪“帮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编辑:马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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