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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

2022-06-14 11:03:4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晁俊杰 吴涛 记者 张波)6月8日,宁陕县法院在参与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诉前调解中,通过讲法说理和积极引导,多年土地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两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家住宁陕县金川镇某村的徐某、姜某两家,近年来为1.12亩承包地经营权问题发生争议导致两家矛盾颇深,几次经过镇村调解无果,近日徐某向宁陕法院江口法庭递交了起诉状,请求法院判令姜某返还土地并赔偿损失。收到诉状后,承办法官经过深入走访调查,发现两家的土地纠纷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和现实问题,并且目前耕种土地的姜某已70多岁,该纠纷在当地影响较大,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其他不稳定因素,按正常诉讼也会增加双方诉累,不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综合考虑多方因素后,承办法官于6月8日会同县农水科技局、金川镇政府及驻镇司法所、村委会对该土地纠纷进行联合调解。调解中,徐某提出了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出示了自己2002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2016年土地确权证。姜某在反驳徐某时,认为自己曾在1981第一轮承包时系该1.12亩土地的经营权人,只是在2002年因水毁原因、延包时对该地块进行了重新调整,另行发包给徐某,2016年土地确权时又确权给了徐某,自己对此虽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内心上还是不太认可,所以近两年一直将该1.12亩土地进行耕种。期间,县农水科技局就土地承包政策、确权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解。最后,法庭干警围绕土地纠纷处理的法律规定、裁判原则以及维护法律权威性等方面进行释明,并进一步作了诉讼风险评估,以构建和维护“和谐、公正、法治、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法治理念进行思想引导,让姜某发自内心地感受到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在身边,并需要我们共同参与和维护,每个人都不例外。随着双方对抗气氛的缓和,法庭干警抓住时机,提出了返还土地的解决方案及徐某放弃赔偿损失的建议,双方均表示认可。在此基础上,徐某、姜某在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即姜某在本季度庄稼收割后返还徐某土地1.12亩。

 
  
  6月13日,徐某、姜某二人来到宁陕法院江口法庭,申请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审查,该院认为人民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对其予以确认,赋予了强制执行力。

 
  
  双方在拿到宁陕法院送达的司法确认裁定书时,徐某、姜某二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共同表示对对方的谅解和对法庭工作的认可。


 
编辑:奚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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