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张京)2022年6月10日下午6时许,公安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中段小丰村十字东南角有一只不明鸟类疑似受伤不能飞翔,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检查发现,这只鸟的翅膀因受伤不能正常飞行,为避免小鸟受到进一步伤害,民警立即将它带回所并联系鄠邑区林业局进行救治。
经鄠邑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辨认,这只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属于小型猛禽之一,常栖息于植物稀疏的混合林、林缘、林间空地和疏林地区,猎食大型昆虫、鸟和小哺乳动物。
民警随后协助工作人员对红凖进行简单的包扎治疗,并将其交给林业局工作人员带回进一步救治。
编辑: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