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熊玺 文/图) 5月10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联合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出台《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调解对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新城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工作室并举行揭牌仪式。新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希军,党组成员、副院长巨艳,立案庭庭长刘胜地及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巡视员宋世锋、办公室主任段娅等领导参加仪式。揭牌仪式由巨艳副院长主持。
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旨在充分发挥行业调解这一“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积极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新城法院将充分发挥建筑工程纠纷调解工作室的作用,加强类型化纠纷诉前调解力度,发挥诉讼前端繁简纠纷的“过滤”作用,以“1863”工作法为抓手,以“六个院”建设目标,努力推进新城法院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仪式上,惠丹婕代表调解员作表态发言。她表示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纠纷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及诉讼实践经验,与新城法院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预防和化解建设工程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坚持调解为先、以调促和;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架筑人民法院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沟通联席的桥梁,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巡视员宋世锋发表致辞,首先他对法院给予调解工作室的指导和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再从调解工作室的筹备、运行和发展出发,阐述了建筑工程纠纷开展调解的重要意义,并表示今后陕西建筑业协会将大力支持调解工作室自主开展工作,要求调解工作室确保调解纠纷的独立性、公正性,调解中做到情理兼容、德法并举,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为法院多元解纷工作贡献力量。
最后,新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希军发表讲话,李院长从调解的历史渊源、政治站位、机制运行角度出发,强调要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在预防和处置建筑工程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纠纷,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推动法院诉讼案件源头治理,并对调解工作室的发展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要依法调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自愿原则。应当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对解纷程序的选择权,保障其诉讼权利。
三是调解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调解的专业化水平,熟悉运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切实调高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
四是工作室要热情服务,给纠纷双方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工作人员不能以权谋私,调解工作要公正廉洁。法院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将精诚团结、通力合作,努力让司法为民工作落地生根。
下一步,新城法院将联合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在“调解工作室”平台上落实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适时提出指导方案,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开展调解工作,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促进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的良性发展,打造“法院+建筑业协会”的行业调解的典范,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可度,成长为特邀调解组织的排头兵,努力成为全省、全市行业协会调解工作的“金字招牌”。
编辑:马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