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杨凌交警“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2022-04-27 15:20:5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为了进一步增强公众出行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日起,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以“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4月26日上午10时,交通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新区大队大桥中队举行。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权小虎出席仪式并讲话。仪式由支队党总支委员、三级高级警长牛创寻主持。
 
  
  启动仪式上,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丁杰雄宣读《交通安全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支队党总支委员、四级高级警长张明轩宣读《文明交通倡议书》;大学生志愿者代表、学校代表、农村代表、交警代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活动同时向交通志愿者发放聘任书。最后,权小虎支队长宣布“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仪式结束后,志愿者来到交通安全教育基地,民警为志愿者代表戴上VR体验眼镜,让志愿者们身临其境的体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带来的视觉失真、难辨距离、反应迟钝,最终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后果。
  
  支队党总支委员、副支队长丁杰雄,支队党总支委员、四级高级警长张明轩参加活动,志愿者代表、学校代表、农村代表、交警代表等200余人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及VR体验,同时通过支队抖音平台进行全程现场直播。
  
  《倡议书》
  
  “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倡议书
  
  守法交通,从我做起;文明交通,你我共创。为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治观念。
  
  二、从我做起,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摒弃交通陋习,拒绝酒驾醉驾。
  
  三、从我做起,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
  
  四、从我做起,拒绝驾驶无牌无证车辆、拒绝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五、从我做起,坚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六、从我做起,驾乘车辆时自觉系好安全带,行车中不拨打、接听电话,确保行车安全。
  
  七、从我做起,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或者过街设施。
  
  八、从我做起,随时提醒家人、亲戚、朋友和邻居,关注交通安全、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带着文明上路,携着平安回家。让我们一起努力,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良好交通环境,携手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编辑:李瑜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