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

2022-04-16 12:45:08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史超)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即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也是维护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安全的重要的一环。
 
  
  4月14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延军组织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并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升市场主体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编辑:李诚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