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原创 > >正文

宁陕法院善意巧执受好评

2022-04-12 11:04:43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波 通讯员 李彬滨)4月11日,宁陕县法院执行干警现场向申请执行人邓某发放了执行案款三万余元,一场耗时一年多的邻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本系邻居,2020年5月的一天,邓某在菜地翻地时和邻居高某因占地问题发生了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双方在拉扯过程中邓某被摔倒在地,致使邓某腿部受伤。经送医检查,诊断为右膝关节损伤,治愈出院后经鉴定属轻伤二级。邓某随即向宁陕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审理,依法判令高某赔偿邓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30408.5元,限判决生效10日内履行完毕。
 
  
      判决生效后,高某未自动履行义务,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初见被执行人高某时,高某向执行干警抱怨道:“我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现在就靠一点养老金养活自己,没有多余的钱给他赔,你们法院看着办”。面对高某的消极态度,执行干警多次上门释法,希望高某能够主动履行,但高某面对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说却无动于衷,无奈执行干警只能冻结了高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但账户内却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考虑到高某七十余岁,且有冠心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不宜采取进一步强制执行措施,一时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后经执行干警多方探查,发现被执行人高某虽无履行能力,但其子女经济条件相对殷实,于是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子女家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希望其子女能代为履行其父的赔偿义务,妥善化解邻里纠纷。经过执行干警反复做思想工作,其子女们最终同意代为其父履行义务,并于今年4月11日到宁陕法院执行局送来了执行案款,执行干警现场向申请执行人邓某发放了该笔款项。拿到钱的邓某激动地握住了执行干警的手连声感谢。
 
  近年来,宁陕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涉民生执行要求,依法审慎灵活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始终坚持确保胜诉当事人权益实现的前提下,依法平衡和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执行办案过程中不单纯机械办案,始终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受到当事人、群众的一致好评。
 
编辑:奚钦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