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刘杰 通讯员 朱雅敏)接中共灞桥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灞教党发〔2022〕1号文件,按照《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灞组发[2022]3号)文件要求,西安市灞桥区灞桥中心学校幼教支部现于2022年2月25日在中心园会议室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第一项
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共西安市灞桥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第二项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做2021年度工作报告。
第三项
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诚恳交谈,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第四项
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同志结合实际就疫情防控工作中“两个作用”发挥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实际、态度端正。
第五项
发放测评表。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如实填写。
第六项
党支部书记就本次会议情况发言。总结过去、提出希望、寄语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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