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经 > 健康 > 正文

11月10日陕西新增5例本土确诊病例(其中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 新增1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2022-11-11 09:22:37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11月10日0-24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例,其中安康4例、西安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新增报告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例,其中安康10例、西安2例、汉中2例、渭南2例、咸阳1例。出院19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33例。
  
  截至11月10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136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16例。
  
  本土确诊病例1:男,32岁,西安市报告,系11月10日发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2:女,41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3:女,2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4:女,44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5:女,31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女,53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男,12岁,西安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女,42岁,咸阳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男,56岁,渭南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女,57岁,渭南市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男,51岁,汉中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男,35岁,汉中市报告,为省外返陕人员。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女,38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男,36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男,46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女,70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女,4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男,71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男,14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女,58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女,58岁,安康市报告。在高风险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7:女,36岁,安康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相关涉疫市发布。
  
  11月10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为无症状转确诊)、新增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例。
  
  截至11月10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5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3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女,39岁,11月10日已发布。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3: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编辑:徐瑞霞

CopyRight 2008---2020 @ 陕西阳光网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服务编号:61120190002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6007924号-2    陕公网安备:61010302000086号
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登高路1388号陕西新华出版传媒产业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 029-86225201   举报邮箱:814476757@qq.com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杨韬 13109502054   陕西志功律师事务所  白山虎 13319218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