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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陕西分公司提示:“代理退保”套路深,保单退保要谨慎

2022-06-15 15:30:32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 以案说险
  
  张先生2020年在某保险公司为其6岁的女儿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类保险。一年后,张先生因家中生意周转资金紧张,受“代理退保”团伙影响,认为保险买了没用,于是委托其协助进行退保。
  
  “代理退保”团伙为达到退保目的引导张先生搜集虚假证据投诉保单销售人员。保险公司投诉处理人员收到投诉后立刻展开相关调查,与客户、代理人仔细沟通,耐心了解当时情况,客户最终吐露心声,说出了退保的真正原因。随后,通过讲解保险的意义与功能、条款与责任等方式建议其保留这份保险保障,张先生欣然应允。
  
  半年后,张先生再次来到保险公司并向前期处理其投诉的工作人员赠送了一面锦旗,他表示,“女儿一个月前因病住院, 保单销售人员第一时间替我报案并办理理赔。这笔理赔款缓解了家里巨大的经济压力,非常感谢投诉处理人员,若当时轻信‘代理退保’,办理保单退保,就会丧失保障,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 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代理退保 ”团伙蛊惑客户伪造证据恶意投诉。经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调查,该保险合同投、被保险人签字均为本人签字,新契约回访电话也是本人接听,客户恶意投诉,证据不属实,投诉不成立。
  
  依据《保险法》规定,依法签订的保险合同,自合同签订日起即生效,双方都应履行合同义务。
  
  “代理退保”团伙向消费者虚假宣传“保险产品无用或欺诈”等不实说法,只顾自身利益,绝不考虑消费者权益及风险。消费者一旦听信,将会失“财”又失“保”。
  
  保单一旦解约就无法恢复,消费者会丧失风险保障。再次投保时,也会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等情况。
  
  所以,切勿相信任何“代理退保”人员蛊惑,防止上当受骗。
  
   监管提示
  
   “代理退保”不法行为存在以下三种风险:
  
  一、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
  
  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冒充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骗取信任,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逃废债务、修复征信等事宜,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效沟通,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二、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代理维权”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如鼓动保险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此外,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不仅丧失风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消费者一定要对此类不法行为提高警惕。
  
  三、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个人信息泄露后患无穷,可能使消费者蒙受损失,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更要注意防范诈骗分子以“解决债务”“修复征信”等说辞骗取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盗刷或转账的风险。
  
  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防范非法代理维权侵害。
  
  消费者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有疑问,应通过正规渠道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行业纠纷调解组织化解,或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拒绝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
  
  二、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说辞诱导。
  
  消费者要掌握一定的金融常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内容,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购买合适的产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比如,购买保险产品要符合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和经济能力,使用信用卡或贷款类产品应考虑借贷成本和还款能力,投资理财产品应符合自身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
  
  三、防范非法代理维权给个人信息埋下隐患。
  
  消费者要注重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敏感金融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单证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自身信息安全埋下隐患。如果发现合法权益受到不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保护自身权益。
  
 
  “监管提示”内容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2021-11-16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提示》
  
  编辑: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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