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张彦军 记者 郑玮)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志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将打击矛头对准影响抗疫大局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2021年12月27日,迅速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经查明,12月21日,李某刚明知延安通往志丹道路设有疫情防控检测点,仍驾驶私家车翻山绕行逃避疫情防控检查,将西安、延安返志人员以每人100元价格送回志丹县。在延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后,李某刚未向相关部门报备,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志丹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李某刚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志丹警方提示:疫情期间,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履行防疫义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安机关将及时亮剑、严厉打击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强闯、绕行卡口、不配合或恶意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编辑: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