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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榆林下达社会救助资金47.6亿元 救助城乡困难群体221万余人次

2021-04-08 10:12:01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张磊 通讯员 马蕊 王阳)“十三五”时期,“幸福感”是榆林民生领域的一个关键词。其间,榆林市民政事业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扎实履行“三基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接续奋斗,各项民生指标全面上扬、全线飘红,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增强。

  五年来,榆林市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扎实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等多个专项行动,下硬茬根除了长期存在的“政策保”“人情保”等顽疾,确保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逐步完善低保、特困等基本社会救助制度,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形成。其中,城市低保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485元提高到7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500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500元和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每人每年6500元,基本民生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低保水平在全省仅次于西安市、延安市。“十三五”期间,该市还累计下达社会救助资金47.6亿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体221万余人次,切实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十三五”以来,榆林市采取了一系列精准有力的举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其间,累计资助建设公办养老机构12所、民办养老机构3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2266所、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97所,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76%和40%。建成养老床位超2.4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智慧养老、医养融合、文化养老等多元化模式得到不同程度推广,初步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依托连续四年开展的城镇社区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工作,榆林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也实现全面提升。五年间,榆林市先后建设达标社区150个,60%的社区服务场所面积达到省级要求的300平方米以上标准;省市投入建设资金1.2亿元,建设农村社区600个,城乡社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扎实推进“四社联动”工作,初步形成“街道为主体,社区为依托,社会组织、辖区单位和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网络框架,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榆林市各项社会事务工作也实现有序推进,社会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横山撤县设区、神木撤县设市获批;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养育孤弃儿童2000多名;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75亿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1万人次;登记各类社会组织4000多个;登记注册志愿者21万多名、志愿服务团体3100多个,社工持证人数达到1841人,开展服务项目2.4万余个;销售福利彩票59.9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7.44亿元,连续8年突破10亿元,连续12年位居全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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