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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 西安新城警方公布第一批惩戒人员名单!

2021-03-07 16:11: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严文辉 文/图)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在全国范围开展“断卡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西安新城警方强势推进,迅速行动,高举利剑,斩断黑手。强势打击了为这些诈骗团伙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社交平台账户的不法分子,进一步挤压诈骗团伙的生存空间。
  
  被惩戒人将受到:1、手机、宽带、固定电话停止办理新入网业务6个月至2年。2、银行账户5年内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等惩戒措施。也就意味着用不了网上银行,用不了各大银行的APP,也无法使用所有依赖移动支付的生活类APP,包括微信、支付宝在内的支付账户。想给别人转账哪怕1分钱,都要跑到银行网点排队拿号到柜台办理,更别说用微信、支付宝买单了。一旦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
  
  新城警方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名下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正告为谋取非法利益,贩卖银行账户、手机卡的违法犯罪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断卡”行动简单来说,断卡行动要惩戒的人都是因为一个原因: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四件套(身份证件号码、银行卡、手机卡、U盾)。”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在银行卡方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也就是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在手机卡方面,既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重点打击对象:重点打击从事收购贩卖“两卡”的人员,依法从严惩处涉“两卡”犯罪团伙,主要包括:开卡团伙在各地运营商、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电话卡、手机卡的人员。带队团伙
  
  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后收取手机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收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开卡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
  
  贩卡团伙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出售“两卡”的危害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通过、短信、网络等方式发布虚假广告)和资金流(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转账)两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被收购的“两卡”被大量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多类违法犯罪活动中,加剧了新型网络违法犯罪的泛滥。
  
  银行卡一旦被收购很可能会被用于不法行为。部分出借、出租、售卖个人银行卡的人员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会给个人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全国“断卡”行动是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重要举措。
 



 
  
  警方提示
  
  1、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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