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高小雨 通讯员 申朝霞)110,被誉为人民的“保护神”,人民群众在遇到危难时都会选择拨打110,有些人却将其当成消遣的工具,恶意报警、扰警和无效报警,占用了有限的警力资源,严重影响了110的正常工作秩序。
案例回顾一
2021年1月12日16时许,报警人万某飞报称:自己“杀人”了,并且辱骂接警员。接到该警情后,马合派出所民警携带相关装备迅速赶往现场,在家中将其找到。现场,万某飞处于严重醉酒状态,无法正常回答民警询问,并辱骂出警民警,后民警将其送往榆阳区醒酒中心醒酒。
处理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万某飞处十日拘留。
案例回顾二
2021年1月14日1时许,报警人刘某平报称:在榆阳区小纪汗镇阳光音乐烤吧附近,有人拦车抢劫,自己丢下车逃跑。接到该警情后,青山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并与报警人电话联系,刘某平电话中言语不清,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只看到车,未见到人,后与刘某平联系,该刘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9时许,刘某平家属通过电话联系民警称:刘某平并未被抢劫,属酒后泄愤,所报警情不实,系报警人刘某平虚构事实谎报案情。
处理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刘某平处十日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
榆阳公安提醒您:
110是维系人民财产安全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这条生命线是否畅通直接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占用公共资源,恶意拨打110、辱骂接警员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姬亚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