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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2021-01-13 17:15:47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 通讯员  沈广睿)2018年以来,咸阳市各级民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密切协作,紧紧围绕“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机制”原则,扎实推动“死亡保”“关系保”、隐瞒收入、认定失准、管理薄弱等问题得到根本性纠正,并以此为契机,完善了农村低保认定指标体系,实现监督与保障“两网”并行。经过三年专项治理,全市通过动态管理共纳入农村低保范围12407户33068人,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10000户29782人,农村困难群众根本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问题治理效果明显。纪检监察部门共查处农村低保领域违规违纪案件7起,对相关低保工作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零容忍;收到关于农村低保信访件68件,接到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求助和政策咨询来电1730个,及时组织民政干部在社区、村委会的协助下,全方位开展走访调查、核实取证工资,逐人逐件建立整改档案,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工作作风持续改善。在各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设立了低保申办指示引导牌、值班牌,公开了工作人员职责、办公电话,方便群众办理社会救助等民政事务;对一些行动不便、居住偏远的农村困难群众,推行全权代办帮办制度和上门服务制度,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工作作风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出台《咸阳市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等指导性文件,推动完善低保制度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建设。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积极推进省市县核对系统三级联网,为各县区和122个镇(街道)配发了高拍仪,接通了市级部门18类数据,开通了和市大数据平台的立交服务,实现了数据自动化比对,提高救助精准度。完善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全市民政系统集中开展民政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自查整改活动,共签订承诺书3039人;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全市13个县市区1783个行政村和251个社区,均建立了5-10人的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在群众遭遇生活困难问题时,及时帮助申办相应保障政策;完善低保对象公开公示制度,在全市所有镇、村设立社会救助公示栏,对现有低保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对新申请的家庭严格执行7天公示期,低保对象有变化的及时更新调整公示信息。
  
  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按照“五个一”工作目标和“二十项”建设标准,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对象“一卷一册一证”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建立起科学规范、运转协调、保障有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提高了镇(街道)一级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
 
编辑:卜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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