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李孝华 通讯员 胡耀慧)近日,宁陕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对一名阻碍民警执法的男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2021年1月5日13时,宁陕县公安局龙王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徐某志家中有人赌博,要求派出所处警。接到报警后,龙王派出所所长带领民警迅速赶往徐某志住处。到达徐某志家中,徐某志拒不配合民警执法,阻止民警进入现场,致使所长右小腿擦伤。民警果断采取措施,控制了赌博现场,并将徐某志的违法行为移送宁陕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
经宁陕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调查取证,收集了徐某志的违法证据,遂作出对徐某志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并在1月7日送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编辑:奚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