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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发布 明确保障居民生活用电

2021-11-13 08:31:57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因用电负荷增加或电力供应不足,全网或局部电网一段时期内出现电力缺口
  
  因突发事件造成电力供应不足,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能力
  
  为保障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民生、重要用户和重要防疫物资、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等能源供应生产企业用电,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日前,省发改委同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编制了《陕西省2021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等用电需求,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
  
  什么是有序用电方案?
  
  预计2021年迎峰度冬期间陕西电网最大用电负荷3550万千瓦。为应对极端情况,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工作要求,有序用电方案最大调控负荷计划为1065万千瓦(占最高用电负荷的30%),调控负荷等级按照电力缺口严重程度分为四级:I级(红色1065万千瓦)、II级(橙色710万千瓦)、III级(黄色355万千瓦)、IV级(蓝色177.5万千瓦)。
  
  有序用电方案适用于陕西全网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是应对全网电力、电量供需紧张的错峰、避峰、限负荷措施,局部电网由于网络受限等原因引起的电力供需紧张,各地电网企业应按照本方案执行,超出本方案范围的,当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有序用电方案实施计划。
  
  哪些情形下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根据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有序用电方案,由电网企业提前通知相关电力用户实施有序用电措施,监督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市、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依据上级发布的预警,结合本地电力供需缺口情况,适时启动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因用电负荷增加或电力供应不足,全网或局部电网将在一段时期内出现电力缺口;因突发事件造成电力供应不足,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能力。遇到以上两种情形应启动有序用电方案。
  
  应优先保障哪些用户用电?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发改运行〔2021〕832号)要求,有序用电执行时,应优先保障以下用户用电: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重点限制哪些用户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冬夏工商业用电执行尖峰电价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暂不变
  
  11月12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757号),新的政策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机关、部队、医院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排灌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另外,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逐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除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峰谷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8个小时。高峰时段为8:00-11:30、18:3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间为平段。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电能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记者 李婧
  
  编辑: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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