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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参加技能培训,这些内容要了解

2021-09-23 09:46:54   来源:陕西日报  

        又到一年退伍季,又是一年离别时。挥洒下不舍的泪水,一群群铁血军人告别了他们的军旅生涯。不少脱下军装的陕西籍退役军人回到久违的家乡,在开始新的生活时,快速掌握一技之长、融入地方发展是当务之急。
  
  当兵很光荣,退役有保障。我省关于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有哪些相关政策?培训期间没有收入怎么办?完成培训后,会有相应证书和就业推荐吗?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
  
  问: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想要再学习一些新技能,但是又怕生活没有保障,怎么办?
  
  答:别担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承训机构免费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依托和支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要就业创业的,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应扶持政策。
  
  《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培训所需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等,按照不超过当地物价主管和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政府全额负担,所需费用经中省财政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负担。
  
  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可以在当地政府确定的承担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任务的各级各类院校和机构中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学习合适的职业技能。
  
  问:安置地的培训机构要是没有合适的技能培训怎么办?
  
  答:对于安置地提供的培训机构不合适的,或者邻县(区、市)有更适合自己所学技能的培训机构,退役士兵可以申请易地教育培训。
  
  申请易地教育培训的流程为:退役士兵凭《士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向培训机构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易地参加教育培训,所需交通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理。
  
  毕业后,退役士兵凭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费收据,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按不超过安置地相关教育培训标准据实报销。
  
  问:培训期间没有收入怎么办?
  
  答:在参加完培训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及时向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我省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役后没有享受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在高职院校学习期间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不超过3000元。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高职扩招院校出具的学习情况证明、学习成绩单,每学年学习结束并审核后向参加高职学习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补贴,经费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渠道列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再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退役士兵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助。
  
  问:完成培训后,会有相应证书和就业推荐吗?
  
  答:军人退出现役,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有意向参与技能培训、学历提升的退役军人可咨询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培训内容。此外,还可以通过“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点击“就业服务”,或登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点击“就业服务”,进入陕西省退役军人动态精准就业平台,获取技能培训、精准就业、创业指导、政策解读等一站式服务,助力退役军人开启幸福新生活。
  
  编辑: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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