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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教育部最新通知,明确这件事……

2021-09-07 11:44:37   来源:西安发布  

  教育部日前印发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明确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监管
 
  (点击上图查看详情)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通知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培训机构办学许可审批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调查,严格核减不合理成本。培训成本包括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费用。其中,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应正常合理,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根据通知,各地要于2021年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
  
  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Q1《管理办法》所指的培训材料包括哪些?
  
  《管理办法》所指的培训材料,是指经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编写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习材料,包括线上与线下、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培训材料。也就是说,只要是培训机构编写的用于面向中小学生培训时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在《管理办法》覆盖范围之内,没有死角,没有遗漏。
 
  
  Q2 对培训材料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管理办法》着眼于突出导向、全程把控、动态监管,着力于建立健全培训材料管理机制,既要解决当下实际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发展需要。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校外培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公益属性,因此,培训材料管理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断提高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
  
  二是加强全程把控。培训材料管理涉及的环节很多,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犯错误、出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培训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等全流程管理,明确人员资质要求、培训材料质量标准、培训材料管理规范等,健全管理机制,突出全流程把控、检视。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培训材料管理既包括静态的编审又包括动态的培训使用,涉及从业人员、学生、家长等社会方方面面,只有充分依靠各方的参与和监督,才能确保培训材料的质量。因此,要注重综合施策,动态监管,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和监督举报渠道,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媒体公众等监督作用,形成多方合力。
 
  
  Q3《管理办法》对培训材料质量提出哪些要求?
  
  《管理办法》对培训材料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二是内容科学准确,容量、难度适宜,与国家课程相关的内容应符合相应课程标准要求,不得超标超前;三是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鼓励探究创新。
  
  同时,《管理办法》明确强调了培训材料中严禁出现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12种情况。这些都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也是培训材料审核的负面清单。
  
  Q4《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资质有什么要求?
  
  《管理办法》主要是对培训材料编写研发人员和审核人员提出了相应要求。
  
  编写研发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编审人员必须在思想政治上过关,要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编审人员必须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三是编审人员必须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材料的编写研发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资质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四是编审人员必须有合格的道德情操,要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失德、失信、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审核人员除应符合编写研发人员要求外,还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相关教育或培训经验。教育行政部门在组建外部审核专家队伍时,还应兼顾相关学科专家、课程专家、教研专家、一线教师等共同参与。
  
  Q5 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材料如何进行分类管理?
  
  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对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实行分类管理。
  
  学科类培训是“双减”规范的重点和焦点,对其监管更严、要求更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学科类培训材料采取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和教育行政部门外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审核。非学科类培训材料在校外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相应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
  
  考虑到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材料形式不一,尤其是一些资料库、视频等,信息量很大且更新变动频繁。对此,《管理办法》也细化了相应管理要求,即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线上及线下培训相对固定形式的基础性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以资料库、视频等形式存在的培训材料开展抽查性审核,并鼓励各地探索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审核把关。
  
  Q6 对培训材料的选用有什么要求?
  
  《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培训材料选用和备案的规范。
  
  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规范培训材料选用程序。选用的培训材料须为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或正式出版物。校外培训机构选用境外教材,应参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对所有培训材料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培训材料及编写研发人员信息须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产生变更时,应及时提交变更内容说明和变更材料。
  
  Q7 如果违规使用培训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检查发现培训材料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督促相关培训机构限期整改,并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整改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使用相关材料开展任何形式的授课活动。对情节严重或者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来源:教育部网站、央视网丨编辑:谈密丨审核:马悦 何砾丨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实习编辑: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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