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芮扬 通讯员 强会会)根据省、市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通知要求,12月2日,岐山县财政局组织系统干部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培训会。
会上,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陕西扶济律师事务所负责同志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并一一作了细致讲解。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执法证办理是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先决条件。凡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按照编制在编在职且在行政执法执法岗位工作人员,才能申领行政执法证。要广泛宣传,加强学习。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及时申报,按全县安排的时间参加培训和考试。各单位认真组织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为参加培训考试打好基础。按照上级要求,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单位执法证代码的申请工作,否则无法进行网上学习、考试、办证。
岐山县财政局各股室、各财政所、各单位相关同志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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